经年之前,萧子窈的平生几乎从未有过什么坎坷。
因着她生于高门、长于高门,父亲又是大帅之缘故,所以她身侧从来都有护卫林立,个顶个儿的恪尽职守、个顶个儿的忠心耿耿,还都是些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卫,哪怕是普通的卫兵见了她,左右也是一副敬畏的模样,既不敢有什么坏心思,更不敢又什么歪脑筋——毕竟,讨好萧六小姐,远比残害萧六小姐的报酬来得更加丰厚。
她从来都是这样以为的。
所以,直到侯耀祖的手电筒打亮槐树下面的两具尸体的时候,她也并不觉得害怕,反是心如止水,甚至连一丁点儿眼泪也哭不出。
“我不该祝他永远不会长大的。”
萧子窈说,“我身边的人,从来都没有好下场。”
谁知,她正说着,侯耀祖却适时插进嘴来,道:“那夫人你,就应该有早早去死的自觉啊。”
然后,猝不及防的,便有一只军靴的马刺踢到了她的膝窝,那么重,狠狠的一下,仿佛当真是将她当马踢的,她于是一下子跪倒在地,却又被人猛的攥住了头,连连的就往那槐树下拖去——满地的碎石断木划得她鲜血淋漓,她张口叫了一声,那回音很小,没人听得见。
“侯耀祖,你——”
侯耀祖笑说:“夫人之前不是问我,我怎么会知道那些没户籍的女人会被人强奸致死?这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嘛?因为事情就是我做的啊。”
话毕,他便协同那一身脏污的汉子,一把将她摔在了树下。
如此,两具尸体,一个活人,便面面相觑起来了。
侯耀祖又道:“夫人见过奸尸吗?”
萧子窈直觉背脊一线生寒。
谁知,一见她如此,侯耀祖便补充道:“夫人别怕,我们不会直接杀了你的,那太没意思,一般来说,都是先奸后杀——另外,你不是很喜欢这个小乞丐?那待会儿,我们就将你和他一起扔到河里冲走,不会有多难受的,我喜欢在上女人的时候直接将人掐死,据说性窒息也是一种快感。”
“人模狗样的东西。”
萧子窈冷哧一声,“你就不怕沈要之后把你剁成泥?”
“他怎么可能知道?”
侯耀祖满不在乎,“今天于我,是天时地利人和。早上你爹的骨头被当作垃圾扔在地下,沈要为你出头,这会儿营里不知会有多少人对你看不过眼呢!所以,倘若我硬是要说,有人存心报复你、将你带出去毁尸灭迹,这根本是没人能反驳的了的。更何况,现在又开始下雨,等雨势变大,营里又有多少顶帐篷会漏雨?沈要一个做军长的,自顾不暇焦头烂额,难道还会有功夫来管你?”
他简直再自得不过了。
毕竟,一个强奸的惯犯,要擅长的事情绝对不是杀人,而是伪装。
弱肉强食的道理,一向只在狗群中盛行,一旦放在人间来看,便显得尤其不体面,也很难服众。
人是软弱又胆小的东西,融入人群的最好办法,便是装作胆小善良。
这一要点,侯耀祖做得十分出色。
只不过,他唯独一点颇有疏漏,便是对沈要的错看。
萧子窈冷笑了一下。
“你倒是抬举他,还以为他会好好工作不成?”
她道,“一条被收留了的野狗,倘若没了主人看管,你猜他到底会做些什么?是继续工作,还是肆意疯,还是——会不顾一切的四处寻找主人?”
侯耀祖微微一顿。
他原还游刃有余,偏那身后的男人却一瞬犯了怵,便紧张的打起了结巴,道:“妈的,这次不如就算了,反正女人那么多,不一定非要上这一个,直接弄死立刻抛尸吧,万一、万一那个什么沈要真像她所说的……”
“我之前就说过了!胆小怕事就别跟着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