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棒打鸳鸯的那根大棍棒。
“陆总,不好意思啊,”
林晚道歉,“我出现的不是时候,打扰到你了。”
“没有,”
陆瑾看向她,眼里的冰雪消融,只留下浅浅的水渍,映着她火红的头发,眸光泛着点点亮光,“幸亏你来了。”
“你跟应小姐……”
“以前,我确实想过妥协,想过随便找一个人结婚,就这么完成自己的一生算了,之所以选择应天黎,是因为她是为数不多的知进退的人,想着以后生活比较省心,”
陆瑾淡淡地说着,“但是,结婚的前一天,我后悔了。”
“为什么?”
“我不想糟蹋自己。”
结了婚,他成了别人的丈夫,以后,若林晚有难,他还怎么去帮她?
“所以这次应小姐回来是要再争取你的?”
林晚问。
“大概是,”
陆瑾看着林晚,“我不想跟她有太多的牵扯,当年,她的确帮我了,将退婚的责任都揽在自己的身上,为了这点,我帮她出国,帮她签约全球最好的唱片公司,找顶尖的音乐制作人,用一首一首广为流传的流行歌将她捧上神坛,我觉得,我已经回报了她,我们之间,再无任何瓜葛。”
的确,华人在国外本身就不好混,而应天黎能成为一代巨星,若没有陆瑾的帮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不喜欢她,没必要给她留下任何幻想,打扰我,也耽误她。”
林晚很佩服陆瑾。
不愧是商界传奇,他的脑回路真的非常的清晰,跟那些没有分寸感,分不清楚好坏的人一点也不一样。
“啊,陆总,你刚才说找我有私事……”
林晚将话题绕回来,“是什么私事?”
陆瑾看向她,“你的头发……”
果然,陆瑾还是讨厌红头发的!
林晚甩了甩自己火红的短发,“别看我平时装得很守规矩,其实我内心很张狂的,我就喜欢这样的红头发,好看吗?”
为了凸显自己是真的喜欢,林晚还特意摸了摸自己的红头发,一副很爱惜的样子。
这样陆瑾就更讨厌了吧?
陆瑾唇角勾着一丝淡笑,“好看。”
林晚:???
好看?
他说好看?
是真觉得好看还是客气一下?
“陆总,我打算明天换一个粉红色的,后天整一个绿色的,大后天就……奶奶灰吧,我喜欢这个颜色很久了,怎么样?”
陆瑾点头,“可以。”
林晚一脸懵,什么叫可以?
“我这样,不会影响公司形象吧?”
“不会,”
陆瑾很肯定,“陆氏的包容性很强。”
不是,这怎么跟想象中不一样?
想象中,陆瑾应该会觉得辣眼睛,然后捂着眼吼着让她滚开。
陆瑾伸手摸了摸她的假发,“下次买个好点的,会更好看一些。”
林晚:???
难道陆瑾不讨厌?
难道……他喜欢?
莫非他心里……变着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