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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肉小说网>《燕宫杀,公子他日日娇宠》小七许瞻 > 第439章 斩马剑(第2页)

第439章 斩马剑(第2页)

即便原先在魏宫没有见过,如今这满城的海捕文书赫赫在目,必也是认得的。

谢玉不肯,“交给公主,再送去兰台吗?”

章德公主摇头笑叹,“蓟城已经不是小七该留的地方了。”

是了,就连章德公主都知道,蓟城已经再留不得了。

燕国容不下一个刺杀过大公子的人,宫里的人要杀她,兰台的人也要杀她,虎贲要杀她,谋士也要杀她,她在蓟城只有死路一条。

马车辘轳往前奔着疾驰,把追兵轻易地就甩在了后头。

因了箭伤,谢玉脸色苍白,却仍旧问她,“公主何意?”

章德公主温静笑起,“我知道你要带小七走。”

“你可会许我们走?”

“我是最懂小七的人,只要小七过得好,你就带她走。”

就在昨日平旦的桃林,章德公主还坚持要她留下等公子许瞻醒来。不曾想这一日过去,她竟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日上花梢,惊得鸟雀乍起,谢玉道,“公主手中,拿的是尚方斩马剑。”

尚方剑,上斩昏君,下斩佞臣。

而斩马者,则剑利可以斩马也。

章德公主垂眸轻叹,“是,我去求了父亲。我不敢说兰台到底出了什么事,只说要救一个人,也没有告诉父亲到底要救什么人,只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人。我从来不曾求过父亲,父亲便也没有定要问个清楚明白。他只说,阿蘩,尚方斩马剑,你知道该杀什么人,不该杀什么人。是,我知道。”

“公主的剑,要杀谁?”

“也许是杀掖庭的人,也许是杀背后的人,谁心思不正,便去杀谁。”

“公主知道背后的人是谁?”

“知道。”

“知道也杀?”

“除了我母亲,没有谁是不能杀的。”

(尚方事实上官职名,为少府的属官之一。少府创制于秦,是御用之物,除君王外不能擅用,否则就是“上僭不道”

。西汉名臣韩延寿治罪时,其中一项重要罪名便是“铸作刀剑钩镡,放效尚方事”

(颜师古注曰:“斩马剑,剑利可以斩马也。”

秦汉一向有以牛马试剑锋之利的传统,如《尸子》中的“水试断鹄雁,陆试断牛马,所以观良剑也”

或是东方朔《答骠骑难》中的“干将莫邪,天下之利剑也,水断鹄雁,陆断马牛”

所言皆为此类。而剑自先秦始,就已经成为等级的标志,《史记》中有“春秋官吏各得带剑”

的记载,秦朝统一后推行“销锋镝”

政策尽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

,佩剑再次成为官吏特权。剑在春秋战国时期亦沾染上了浓浓的侠义色彩,如冯谖弹铗、毛遂按剑逼楚,屈原“带长铗之陆离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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