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浩刚走,御史中丞许衍和刑部尚书展骞便联袂求见。
展骞奏道:“陛下,兵部侍郎杨瑱纵容家奴盗掘坟墓一事已然大致查清。据袁州刺史所报,有名扈三者,本为同州盗墓惯犯,为躲避官府追缉,化名扈同投靠袁州杨家为门客。其恶性不改,又在袁州纠集流民数十人重操旧业。为获得杨家庇佑,他将大部分盗墓所得献给了杨家,包括杨瑱及其在袁州的弟弟杨环。尤其是杨环,得到了扈三的孝敬之后,不但对他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还屡屡在官府追查到他时帮他打掩护,甚至还让他负责府中的收租等事宜,俨然已将其视为心腹。
如今,杨环、扈三等人已经到案,袁州刺史正在逐一核实二人的每一桩恶行,只是杨瑱本人究竟涉案多少尚需缉拿其到案审问之后方知,此为御史台职权之内,刑部及州刺史均无权直接审讯。”
许衍又接道:“按陛下颁布的分权之法,官员涉案的确应由御史台逮捕审讯,但杨瑱毕竟为朝廷要员,现虽已被软禁在家,若无旨臣等亦不能直接将其逮捕归案,故特来请旨!”
“该查就查,要一查到底!旨意随后就给你!着令袁州刺史将本案一干人犯押送京城,杨环、扈三等人由刑部预审,你二人查实之后立即移送提刑司。另外,今后从三品以下官员御史台均可直接拿办,不必请旨,这一点朕会在上谕中写明,今后直接照此执行即可!”
“陛下圣明!”
“许卿来的正好,朕正要问你,京兆府、御史台、通政司最近受理了多少上诉之案哪?”
许衍神色顿时有些尴尬,吞吞吐吐道:“诏令早就出去了,但是来的百姓却不多,至今。。。。。。只有两件。”
“哦?我大渊的官员都这么能干吗?一个个都清如水、明如镜,断案如神,百姓都心服口服了吗?”
祁翀撇了撇嘴道,“朕倒希望是如此这般!那好,你就先说说这两件吧!”
“回陛下,第一件是宣州易张氏,诉其兄嫂毒害侄子案。张氏十七岁嫁与邻村易清为妻,婚后一年诞下独子大毛。又一年,易清的父母亡故,家产一分为二,由易清与其兄易德平分。又三年,易清不幸病故,易张氏决意为夫守节不再改嫁,便守着独子、靠着易清留下来的三间屋子、二十亩田产度日。
某日,大毛突然失踪,两日后被现已溺毙于井中。同村小童证实,那日大毛失踪前是被其伯母、即易德的妻子曲氏叫走的,说是有糖糕给他吃。张氏遂怀疑儿子是被易德夫妇害死,于是告到官府。
当地县令立即将易德夫妇拘拿到案,夫妇二人初时抵死不认,后来在大刑之下承认了以糖糕将大毛诱骗至家中,而后将他勒死,再抛尸入井的事实,动机便是在侄子死后霸占他的那一份家产。随后,衙役也在其家中现了吃剩的糖糕,与大毛胃内之物吻合,大毛的脖子上也的确有勒痕,证据吻合。县令遂判了二人绞刑,令二人画押具结,将案宗报至州衙。”
许衍说到这里略微顿了顿换了口气,祁翀却是听得一头雾水:“这案子听上去没什么大问题啊?”
“陛下莫急,有问题的在后面呢!”
许衍继续道,“案子到了州里,司法参军却以事由可疑的名义将一干卷宗及二人犯解到了州里。到了州里这二人就翻供了,说是大毛是在他家吃了糖糕没错,但他是吃完之后自行离开的,走的时候还好好的呢!至于之前的口供那都是屈打成招造成的!”
“可是尸身上的勒痕又如何解释呢?”
“问题就在这里。州里的仵作认为,尸身脖颈虽有勒痕,却未必是死前所致,有可能是不慎落水后被井绳缠绕脖颈,而后尸体被水泡,因而形成痕迹。县衙仵作也改了口,说此前判断有误。州衙据此推翻了县衙的判定,认定大毛的死个意外,易德夫妇自然就无罪释放了!
张氏自然不服,上告到京东路提调巡察御史那里,提调御史却再次维持了州衙的认定,张氏无奈,这才委托其弟张洛进京告状。御史台接了张洛的状子,已经派人去京东路调取此案卷宗、押解易德夫妇到案了。”
“嗯,这个案子是有些蹊跷,一定要查个清楚!”
祁翀点头道,“那另一案呢?”
提起另一案,许衍与展骞神色间却都有些尴尬,二人对视片刻,都是皮笑肉不笑,谁也没有急于说话。半晌之后还是许衍开了口:“陛下,说起此案,臣与展尚书都是牵涉其中的。”
祁翀顿时好奇心更重:“哦?难道是什么大案、奇案不成?”
“陛下,此案既不大也不奇,只是情理相悖而已!”
许衍顿了顿,整理了一下思绪继续道,“此案是去年年初的事,生于朔州某县。一个叫阿兰的女子,父母早亡,十三岁时被贪财的叔父用六石粮食的价格卖给了一个老光棍魏三为妻。魏三人品低劣、贪酒好色,又常有酒后打骂妻子之举。一日,他又借酒疯,将阿兰毒打了一顿,阿兰不堪凌虐,于是铤而走险,趁魏三熟睡之际手持柴刀将其砍死。
次日清晨,阿兰自到县衙投案,如实自述事实经过,毫无隐瞒。因此案极为简单,既无刑讯逼供,亦无栽赃陷害,因此,县令很快便以谋杀亲夫罪名判处阿兰斩立决,随即上报州衙。彼时,臣还在朔州任上,收到宗卷后,心怀不忍,认为阿兰罪不至死,且毕竟有自在先,便依据《渊律·名例》篇:‘有诸犯罪未而自者,原其罪;虽损伤人身、奸罪等亦可减罪二等’之条,改判了阿兰流二千里,并以此上报刑部。之后不久臣便奉调入京,再接下来的事情臣就不大清楚了,还是请展尚书说说吧!”